(二)能源與減碳潛力的分析

多數縣市近年的節能潛力分析工作有長足進步,透過經濟部能源局自2018年至2020年辦理的「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補助計畫,各地方政府皆針對機關及住商部門進行用電調查研究,包括能源使用現況、使用情境、設備組成及使用者之節能意願、設備汰換節能潛力等分析。然而在此次評比過程中,多數非六都縣市並未呈現相關分析如何對應到後續節電策略。

在再生能源潛力分析能力上,非六都縣市同樣普遍有待加強,建議透過各局明確分工、資料整合與公開,與全民共同開發潛在案場。目前約八成縣市已對公有屋頂的潛力案場資訊有基本掌握,但仍缺乏私有屋頂如社區、商辦及工業廠區的盤點評估,另外也應加強防災型微電網、川流式小水力等可提升地方防災能力與能源韌性之資源潛力盤點。在整體再生能源的潛力分析上,目前較多元的有屏東縣、高雄縣、金門縣、新竹縣等;臺南市的綠能發展速度雖快,但偏重地面型的大規模光電設置,期待未來也能加強小規模屋頂型光電以及其他類型再生能源發展之潛力分析。

地方政府在潛力分析上,除了針對各類型再生能源做基本的可行性評估,亦可針對饋線、設置限制、民眾意願初步調查、設置相關阻礙盤點與推動策略等,依在地產業、因地制宜與自然資源做綜整性的潛能分析,使評估結果更切合現況、更有助於後續政策推動。

針對減碳潛力,地方政府皆依據行政院環保署「縣市層級溫室氣體盤查計算指引」進行各縣市溫室氣體盤查作業,並於2018年至2020年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執行第一期「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呈現各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增減趨勢及原因,然而多數縣市之減量目標科學基礎、各部門不同階段之具體減碳潛力,是在此次評比相關資料中較少被著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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