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參與

在公共治理與公共事務決策的過程中,民眾參與應在政策制定之前,使得政府得以盡可能透過各種參與管道與方式,納入民眾的想法,讓政策能更貼近民眾需求;民眾參與機制的建立,能夠使地方政府更瞭解民眾的需求,建立彼此的信任與共識,以減緩社會矛盾與衝突,共同創造公私協力的可能。

此次評比,能轉盟針對地方政府在能源與氣候治理過程中,民眾參與的程度、機制的設計與建立以及結合多元創意做法等面向,進行深度了解。總體來說,民眾參與的層次仍有相當程度的進步空間,但同時部分縣市的作法仍值得參考,可供其他縣市政府參閱與學習。民眾參與需要一定時間的累積,透過不同的形式、方法與民眾溝通、互動、對話與陪伴,非立即見效但卻能與民眾培養信任關係的關鍵基礎。

能轉盟建議,未來針對民眾參與的內涵、機制與做法,可透過深入的培力機制,深化與內化至第一線承辦人員與委辦團隊,以達到與民眾深度對話的可能。本小節整理各縣市政府民眾參與機制的觀察與建議,並提出亮點案例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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