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過程納入民間參與之程度

地方政府的民眾參與方式多以單向的政策宣導為主,例如講座、說明會,較未有積極與實質有效的民眾參與機制,民眾意見較無管道與政府進行對話並納入政策研議過程。部分縣市政府開始導入公民咖啡館、參與式預算等,相較於單向政策宣導方式,在形式上開始有了改變,值得鼓勵。不過,如何轉化與深化從公民咖啡館中搜集到的民眾意見,進而成為政策的參考建議,是在這層次上需要更近一步思考的部分。

再者,多數縣市提到運用參與式預算與民眾互動,但詳閱其內涵,許多縣市僅將參與式預算作為單次示範性、宣導性之作法,實為可惜。部分縣市政府多以提案票選的方式,讓獲選單位運用經費來執行提案內容(如節電參與式預算)。能轉盟認為,好的提案應該有穩定且逐年持續的預算支持,且需要形成政策來延續,並搭配編列固定的公共預算、納入多元的公民參與式機制與模式的運用。

此外,各縣市政府普遍設有小組或委員會等任務型編制,擬定政策方針與行動策略。不過,外部諮詢委員之組成,缺乏多元的民間團體,諸如地方團隊、產業或NGO團體等的多方關係人參與政策討論的機制,且會議資料、紀錄與結論等資訊多不公開,無法讓公眾參閱、提供意見,缺乏創造公共討論機制的可能,民眾少有在政策制定前期有表達意見的管道。此外,管考機制的薄弱,顯示後續難以追蹤諮詢委員之相關建議是否被參考與落實。

  • 亮點案例:宜蘭縣-具系統性且逐步發揮與落實參與式預算精神 宜蘭縣針對農業部門的節電量能,進行三年的節電參與式預算。自初始階段即進行跨局處溝通,與農業處進行討論,拜訪宜蘭幾個重要農產品的農會,與農會、產銷班等對象的鏈結非常緊密,最後選擇三星地區農會為參與式預算的推動區域。首年自住商節電計畫便開始逐年規劃,初步培力產銷班農民時,發現農民自行提案較為吃力,因此先由縣府訂定策略,讓民眾進行投票;第二年開始鼓勵民眾提案;第三年就由農民討論預算的編列。除了設備汰換,過程也十分重視與在地的對話、了解地方需求,為相當值得參考的案例。

  • 亮點案例:桃園市-政策施行前先進行議題談點與利害關係人之訪談 考量農地關乎糧食安全、環境與多元價值,農電共生政策推行需謹慎周延及長期評估。桃園市政府認為利害關係人意願及溝通極為重要,以深度訪談的方式,進行農電共生專區設置相關生態環境、社會經濟等評估與意見蒐集。對象包括各級政府部門、農地所有人與專業農戶、光電廠商、光電產業公協會、地方農業及環保團體、地方民意領袖及在地社區。初步結論為,建議農電共生區位排除特定農業區,以土地收成較差之一般農業區為規畫目標,並優先考慮農作生產及產銷,建構完整產銷體系,搭配適當農業推動政策進行。此外,桃園將依據訪談內容擬定溝通策略,以及農電共生專區擇定之場域進行適當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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