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質化項目(佔比85%)
共四項,總分100分。檢視2019年1月至2022年7月之政策制訂與執行狀況。
政策制定過程納入民間參與之程度
10分
捲動不同類型電力使用者的機制設計
9分
捲動不同類型綠能發電者之機制設計
9分ㄒ
氣候、能源治理與公益性的結合
4分
提出中長期目標
7分
能源與氣候治理相關法規
8分
能源與氣候治理行動策略
10分
設置專責單位
7分
跨局處行政資源及資訊整合
7分
公務人員培力機制
3分
有制度性的政策考核與檢討機制
8分
掌握地方能源使用特性
5分
能源與減碳潛力的分析
7分
能源及氣候資訊與政策資源之公開性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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