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氣候政策

  1. 氣候治理應提高層級,促進跨局處培力及溝通 六都及基隆、宜蘭、嘉義市、屏東、臺東、花蓮等縣市已宣示2050達到淨零目標,顯示城市對氣候議題意識逐漸提高,但在地方的淨零政策討論中,氣候議題仍侷限於環保議題,因此較少高層級的遠景設定與策略,也未將氣候因素納入各領域政策思考。

    多數縣市缺乏具有一定層級的專責單位,統籌各局處進行減碳與調適工作,因此需要跨局處合作的業務(如減碳盤查、再生能源潛能、交通運具電動化等)推進緩慢,此外,公務人員的氣候及淨零相關培力也不足。縣市政府應創設系統性培力機制,提昇相關局處各層級人員的氣候治理基礎知識及能力,以利後續跨局處共識建立。

  2. 發展因地制宜路徑,加強淨零社會溝通

    淨零牽涉面向廣泛,期待縣市突破環保業務思維框架,參考國際城市氣候治理案例,例如ICLEI、C40Cities等,透過縣市全面氣候條件優劣分析,從城市整體規劃的角度,結合在地產業與人文特性,發展縣市專屬淨零策略藍圖。

    淨零社會溝通縣市應以既有在地溝通模式為基礎,延伸發展多元公民參與形式,捲動更多利害關係人,完善意見回饋交流機制。另外,針對中央淨零路徑十二項關鍵戰略,例如淨零綠生活等貼近民眾日常的內容,縣市若能強化公私協力,發揮銜接中央政策與在地居民的角色,將是臺灣邁向淨零的一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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