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掌握地方氣候與能源資訊,總共 18 分
地方縣市政府必須確實掌握地方能源使用、綠能潛力盤查、在地氣候議題與影響等資訊,透過分析區域、產業、需求結構等用電歷史資料、綠能發展潛力以及區域氣候變遷,確切掌握縣市與區域的能源使用、發展特性和極端氣候影響,方能制定對應的能源改革計劃,以及減緩和調適策略,近一步具體規劃未來區域能源治理的藍圖與願景。
項目
分數
項目說明
掌握地方能源使用特性
5
不同區域特性在能源使用、用電特徵、綠電發展、節能效益、低碳環境等,皆有其差異,因此在相關政策擬定前,地方政府應掌握能源使用特性以及用電特徵等地方特殊性,以利訂定相關策略規劃,方能檢視其是否為最有效益的推動策略與路徑。
能源與減碳潛力的分析
7
既有的能源政策與未來政策規劃,與地方政府是否確切掌握能源使用與發展狀況有高度相關。例如透過電力消費和人均用電數據,了解區域的產業特性及規模、用電特型、人口結構、節電潛力等,並搭配再生能源發展空間盤點,進行電力供需與減碳分析,搭配定期檢討機制。進行政策資源與目標達成之可行性評估,使有限的政策資源投入更具效益。
能源及氣候資訊與政策資源之公開性
6
地方縣市政府應整合地方能源供需資訊、政策資源等,以確保個資不外洩之前提,落實資訊公開與透明,讓市民有機會掌握區域內的能源與氣候議題及現況,引導不同使用者以此創造更多的低碳行動或行為改變等。此外,資訊公開之平台必須搭配便於市民查詢、追蹤、且易於尋求政策資源協助之介面設計,以利資訊有效傳遞。
Last up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