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結:法規遵循應作為永續獎的基本門檻

永續獎項設立的初衷在於「鼓勵企業永續發展」,但隨著國際趨勢快速演進,獎項評選制度也應與時俱進,朝「監督實質永續成效」轉型。已有愈來愈多國際制度已將環境與人權納入企業盡職治理的核心,並設立重大爭議事件的追蹤、降評甚至除名等機制;相較之下,台灣主流永續獎仍停留在鼓勵性質,未將法規遵循與職業安全納入核心指標,也欠缺對重大爭議事件的審查與處置機制,在評鑑的嚴謹度,以及方法論的制度化程度上,與國際永續治理趨勢產生明顯落差。

以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為例,獲獎率高達96%,幾乎人人有獎,其製造業獲獎企業中,違反環境與勞動法規的比例明顯高於其他永續獎,甚至包含發生重大職災死亡事故的公司,形同默許違法行為。如此缺乏鑑別度的獲獎機制,不僅削弱社會大眾對永續獎項的信任,也助長了漂綠風氣。

因此,呼籲台灣的評鑑制度應更嚴格地將「零工安、零死亡」作為基本門檻,並設立重大爭議事件的追蹤、降評,甚至除名等機制,強化企業對環境污染、勞工生命權與職場安全的責任,如此才能避免永續獎為漂綠背書,引導企業改善、轉型。

Last up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