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的整體表現

在39家獲得永續獎肯定的排碳大戶中,有多達38家是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的得主。然而,這些企業在氣候表現上仍有諸多不足,顯示目前評選機制未能有效篩選與督促高碳排產業進行實質轉型。

  1. 氣候承諾:淨零承諾與中期減碳目標不足

  • 尚未提出淨零承諾的企業有4家:福懋科技、台橡、台玻與統一。

  • 中期減碳目標低於國家目標24%者有9家,其中5家企業甚至未提出中期「絕對減碳」目標。

顯示,部分企業仍未展現減碳決心,未正視作為排碳大戶應有的減碳責任。

  1. 氣候行動:能源效率與節電績效普遍不佳,再生能源使用與目標規劃落後

  • 約7成企業未達能耗進步幅度2%。

  • 在節電方面,有17家企業僅達成法定要求的1%,僅有6家企業提出高於法規的節電承諾,但只有3家設定年節電2%的目標。

  • 僅4家企業再生能源使用佔比超過10%,有27家企業再生能源使用佔比仍低於1%或完全未使用。22家企業未設定2030年再生能源佔比15%以上的目標。

顯示,大多數獲獎企業仍未投入足夠資源提升能源效率,再生能源使用的進度仍相當落後。

  1. 氣候透明度:大多有揭露,但仍有改善空間

  • 絕大多數企業已揭露碳排與能源使用數據,但部分企業未揭露三年期對照數據。

  • 有32家企業於2023年報告中揭露範疇三(Scope3)排放量,顯示企業對於整體價值鏈碳管理的重要性已有初步認知。

整體來說,獲得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的企業,相較於上一年度的得主,在氣候行動上的整體表現未有顯著進步,甚至在部分指標上出現退步情形。建議納入更嚴謹的氣候檢核標準,對於排碳大戶的氣候績效進行嚴格把關,將淨零承諾、中期減碳目標達標率、再生能源使用佔比、能源效率提升幅度、範疇三揭露程度等,納入具體評分項目;對於未提出淨零承諾、未達成國家基本減碳門檻的企業,應嚴格限制其得獎資格,才能督促排碳大戶實質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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