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案例二、中油揭露不實、監管失職,卻仍獲獎的漂綠共犯結構

1. 中油永續報告書揭露不實,無視外部指摘仍不改

國營事業中油近年積極參與ESG評比與永續獎項,定期發表永續報告書。然而,綠盟於2024年5月發布的《2024企業永續追蹤報告》中指出,中油的永續報告書內容未如實揭露環保違規事件,刻意降低重大罰款事件數量,有嚴重漂綠之虞。根據「透明足跡」網站資料,中油2022年度罰鍰超過30萬元的環保違規紀錄共23件,總罰鍰高達1,667.4萬元。但中油在永續報告書中宣稱僅有6件,總罰鍰1,045.9萬元。落差的主因是中油將同一天收到的多張罰單合併計為一件,顯然刻意低報違規次數,違反永續報告書應具備的誠信與透明原則。

更令人遺憾的是,在綠盟提出質疑後,中油未做任何調整。2024年8月發布的《2024永續報告書》,繼續用同樣手法,刻意減少違規件數與罰鍰。根據「透明足跡」網站資料,中油2023年共有59件環保違規紀錄,總裁罰金額為2,238.6萬元,其中罰鍰超過30萬元的違規共14件,總罰鍰高達1,560萬元,但中油在永續報告書中宣稱僅有9件,總罰鍰1,489萬元,甚至有兩筆百萬以上的罰單並未在報告書中揭露,包含大林廠爆炸遭勒令停工,罰500萬元,及供油中心漏油污染後勁溪,罰147萬元。顯示中油公司對外部指摘未予以重視,持續以不實資料包裝形象,亦未落實資訊誠信的基本要求。

此外,中油在報告書中提到:報告書未計入「申訴中」的案件。但若該申訴案件具重大性,如裁罰金額超過揭露標準、有重大傷亡等,即便在訴願程序中,亦應誠實揭露該申訴案件,否則恐有隱匿事實的漂綠之嫌。

2. 主管機關放任、失職,國營事業報告書揭露品質無人監管

作為中油主管機關的經濟部,對此揭露不實的問題至今未做出回應,也未要求改善報告書揭露品質,甚至還持續發布新聞稿宣揚中油獲得永續獎的肯定。經濟部如此放任中油不實揭露,不僅未善盡督導之責,嚴重失職,也成為漂綠的幫兇。

另一方面,金管會雖有做出回應,表示2024年起將擴大永續報告書審閱廣度及深度,若有重大揭露缺失,最重將處百萬違約金。但由於中油並非上市櫃公司,不在金管會管轄範圍內,不受該法規的約束。國營事業應成為推動永續的表率,帶頭做到永續資訊完整透明的揭露,但不僅帶頭漂綠,還凸顯現行制度漏洞,讓國營企業的永續揭露品質處於「無人監管」的真空地帶。

3. 撤獎機制形同虛設並繼續頒獎,公信力盡失

頒發永續獎項給中油的主辦單位——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TAISE),在中油揭露不實的新聞曝光後,選擇視而不見,未採取任何調查或撤獎行動。事實上,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在其參獎注意事項中明訂:「參選企業須本諸誠信原則提供參選資料,提報資料若經查證有不實陳述、隱瞞或發生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大眾及本獎項形象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其得獎資格。」然而,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不僅未撤銷中油2023年的得獎資格,更在2024年持續頒發永續獎給中油,形同對不實揭露問題的默許與縱容。

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所頒發的永續獎獲獎率高達96%,已缺乏鑑別力。若沒有建立完善的查核機制,並落實自己訂定的撤獎規範,持續頒獎給揭露不實的企業,不僅嚴重侵蝕其社會公信力,損害社會大眾對永續獎項的信任,甚至可以說就是漂綠企業的共犯。

4. 小結

中油案例凸顯國營事業永續揭露制度的真空,呼籲主管機關應盡速填補監管缺口,避免帶頭漂綠。而面對中油揭露不實的質疑,永續獎主辦單位不僅未啟動查證與處置機制,甚至於隔年持續頒發獎項,形同對違規與造假行為的包庇。並且,獎項制度明訂企業若涉重大爭議或不實揭露,主辦單位得撤銷得獎資格,但卻未啟動相關程序,顯示所謂「撤獎機制」只是空談,若不積極檢討與改進,將淪為漂綠共犯,喪失社會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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