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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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油共違反環保法規42件,總計罰1,866萬2,000元,包含設備元件洩漏揮發性有機物(VOCs)超標八次、製程或防制設備操作不當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九次、異味超標二次、空污連續監測超標二次,排放廢水超標三次,及仍有七處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場址、十處土壤及地下水控制場址。
違反勞動法規的部分,共違反勞基法五次、職安法九次,包括操作不當導致乙烯洩漏火災事故,造成作業人員灼傷災害;壓縮機注入天然氣作業,有發生爆炸危害之虞,未保持操作設備良好性能等。另外2022年10月還有發生一起嚴重氣爆事件,因開罰時間在2023年,故未計算在2022年的違規事件中。
中油的環境污染及工安爭議是長久以來的問題,四年共有183件環保違規紀錄,其中設備元件VOCs洩漏51次,佔27.9%;製程或防制設備操作不當,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26次,佔14.2%;以及43件違反職安法的紀錄。中油作為國營事業,應有更多技術與資源進行改善,且其產業特性屬易燃、易爆、有毒化物的高風險製程,更應積極做好改善與管理,但顯然距離社會大眾對「永續」的期待,還有很大的差距,且相較同產業其他公司的污染及違規情形嚴重許多,難以做為表率。
此外,國營事業亦應帶頭提升資訊揭露透明度,作為民營企業學習的榜樣,但中油永續報告書不僅未如實完整揭露環保違規事件,還刻意降低重大罰款事件數量,有PlanetTracker列舉漂綠行為中,隱藏或選擇性地揭露自身的永續相關資訊之虞。中油先自行定義「罰金30萬以上的違規事件為重大罰款事件」,於永續報告書中宣稱2022年因營運缺失造成的重大罰款事件共有6件,總計罰金1,045.9萬。但根據「透明足跡」網站的資料,該年度30萬以上的環保違規紀錄共有23件,總計罰金1,667.4萬(請參見附錄六)。且其餘未揭露的違規事件中,罰金超過30萬以上的仍有12筆,最高為罰金112.5萬,其中可能包括6筆訴願中的事件。
之所以認為中油有刻意降低重大罰款事件之虞,是由於其宣稱重大罰款事件共有6件,但其實是中油把同一天收到的罰單加總計為一件,因此實際的違規事件為15件。以報告書揭露的第二件為例:石化事業部林園石化廠,罰238.5萬元,是2022年4月13日收到五筆罰單加總的結果,包含2021年10月21日異味超標,罰58.5萬、2021年12月29日廢氣燃燒塔操作熱值不足,不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罰22.5萬、2022年2月16日三個設備元件洩漏,揮發性有機物超標,罰67.5萬、2022年2月17日四個設備元件洩漏,揮發性有機物超標,罰67.5萬、及2022年2月23日廢氣燃燒塔操作蒸氣與廢氣比逾限,不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罰22.5萬。(其餘請參見附錄六)
而30萬以下的違規事件,對環境及勞工作業安全的影響程度不一定較低,例如有一筆罰22.5萬的違規事件,係因乙炔吸收塔管線洩漏,克漏作業不慎產生火警,導致乙烯燃燒不完全產生大量黑煙,造成空污,同時也造成作業人員灼傷,違反職安法遭罰。這樣的事件算不算因營運缺失造成重大罰款,而須揭露呢?若僅以罰款金額認定是否揭露,恐會有誤導其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及誤判公司治理能力的風險,建議中油作為國營事業,應詳實揭露所有的違規紀錄。
法規遵循、環保法令遵循、空氣污染防制、重大事件管理,均是中油自行鑑別出的重大關鍵議題,不僅實際的永續作為尚有大幅改善空間,其隱匿負面資訊的行為,也不該獲得永續獎的認可,但中油不僅獲得TCSA的永續綜合績效獎,也獲得TCSA永續報告獎,令人對於得獎標準感到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