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糖在2022年的永續報告書中表示沒有重大罰款,污水及空污排放均符合法規標準。但根據「透明足跡」網站,2022年雖無重大罰款,卻有一筆飼料工廠異味超標、一筆畜殖場異味超標,五筆違反水污法的紀錄,其中包含三筆自行增設管線,未依許可證操作之情事(請參見附錄六)。

雖然飼料工廠及畜殖場異味超標的危害程度不如許多製造業,但仍是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排放空污超標,與其宣稱空污排放均符合法規標準不符。而台糖在永續報告書中揭露不實的陋習,由來已久,近四年的永續報告書都宣稱沒有重大罰款,污水及空污排放均符合法規標準,但2020-2022年都有工廠異味超標的紀錄,蓄殖場2019-2021年連續三年也都有排放廢水超標的紀錄。再檢視更早之前的永續報告書,往往以「無重大違反法規」、「無違反法規案件」帶過,但實際上仍有超標開罰的紀錄,或者是揭露的違規紀錄少於實際被裁罰的數量。

由於證交所規定上市櫃公司單一事件罰金累計100萬以上者須公布重大訊息,因此未達100萬的違規紀錄不揭露並不違法,但也不表示可用「排放均符合法規標準」掩蓋確實有排放污染的事實。台糖身為國營事業,不僅沒有帶頭做好法規遵循的資訊揭露,甚至有隱匿資訊、混淆視聽之嫌,並不足以做為業界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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