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淨零議題專業能力與行政量能不足

地方政府在淨零轉型中扮演關鍵角色,然而地方政府在淨零相關專業能力仍待培養,且在行政量能上也須強化,對於實現淨零目標構成了嚴峻的挑戰。能轉盟觀察到,地方政府處理淨零議題的相關單位,具有下列幾點問題:

  1. 主管機關與政策規劃多頭分工 根據中央2050年的淨零治理框架,環境部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的主管機關,行政院永續會則負責協調各部會的氣候政策。原本此項設計,是為了解決環境部層級不夠,無法整合部會的問題。然而,最終卻造成了多頭馬車並行的情況。更別提淨零排放的路徑是由國發會所提出,相關政策規劃卻由其他單位所負責,更加劇了權責分工的混亂。 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地方政府。雖然部分縣市已經組成如氣候變遷因應委員會、淨零辦公室等單位,但卻未必能有效指揮調度各處的業務。目前地方政府在淨零相關業務上,多數是由環保局擔任統籌角色,但由於層級不足,較難以有效要求其他單位的合作。而其他局處也未必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使得淨零政策的進展更加受限。 以「臺中市永續發展及低碳城市推動委員會」以及「臺南低碳調適永續發展委員會」為例,兩者皆以市長為召集人,另外調度相關人員組成執行秘書處。乍看之下層級夠高、也包含了不同局處。然而實際上,大部份的工作依舊由環保局獨挑大樑,未能充分有效整合不同的專業。

  2. 欠缺人才培訓、專業量能培力的長期規劃 淨零政策涉及的面向複雜且廣泛,需要大量的人力、資金、資源才能推動,但是在組織人力上,法規或是中央政府並沒有提供相對應的支持。多數時候,淨零轉型的權責分工是在既有的組織框架下進行分配,未必有另外增設的員額、專責單位或人才培訓管道。如果未能同時擴充氣候治理的人力資源,可能導致單位之間的人才競爭,或是只能以單薄的人力應付龐大的任務。 在氣候決策的專業能力上,縣市政府內部也需要更多的培力。就目前來說,並沒有強化政府相關知識的長期規劃。雖然部分地方政府可能設有專家技術小組,但是專家小組在沒有實際權責的前提下,可能在淨零轉型的工作中被窄化為非必要的諮詢功能。 同樣是諮詢性的角色,英國氣候變遷委員會有更實質的權能與效力。例如提出適當的碳預算建議、定期評估調適政策成效、分析新興的氣候風險等等。專家委員獨立於政黨選舉,可以穩定地聚焦於長期目標,不會受到政治波動所左右。因此,能夠更強力地協助政府,形成有效的氣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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